建筑結構加固原則
建筑結構加固是一項復雜的工作,要考慮的因素很多。加固方法應從施工方便、不影響生產、經濟合理、效果好等方面來選擇,一般原則如下:
(1)加固應盡可能做到不停產或少停產,因停產的損失往往是加固費用的幾倍或幾十倍。能否在負荷下不停產加固,取決于結構的應力應變狀態(tài)。一般構件的內應力小于鋼材設計強度的80%,且構件損壞變形等不是太嚴重時,可采用負荷不停產加固方法。
(2)加固方案要便于制作、施工,便于檢查。
(3)結構制造組裝應盡量在生產區(qū)外進行。
(4)加固應盡可能采用高強螺栓或焊接。
采用高強螺栓加固時,應驗算鉆孔截面削弱后的承載能力;采用焊接加固時,實際荷載產生的原有桿件應力最好在鋼材設計強度60%以下,極限不得超過80%,否則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才能施焊。采用加固改造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,以低價中標,總認為有加固資質就可以加固設計與房屋改造施工,不需考核實力,到頭來發(fā)現(xiàn)加固改造后隱患不但沒消除,而且產生新的漏、裂、沉、斜現(xiàn)象,情況嚴重的甚至倒塌,最后不得不拆除重建。認為加固工程不需要有豐富經驗設計、加固改造施工隊伍,采用由個人掛靠土建資質單位總包,最后層層分包,轉包,這種觀念是錯誤的。無法滿足高技術要求,特別對一些特殊技術進行加固處理,因取消安全措施使加固改造后存在缺失,達不到加固效果,存在隱患。
由于加固改造設計沒做整體驗算,使得建筑己加固改造的局部過強,未加固的局部很弱,建筑整體不能協(xié)調工作,也不滿足抗震承載力的要求。所以建議應對加固改造的建筑物做整體計算設計。不考慮剛度要求,使得加固改造后因剛度不足,變形轉大產生新的破壞,特別對一此結構改造,如托梁拔柱時梁高度不足,局部梁板拆除時連續(xù)梁板己變成簡支梁板,在不考慮結構加固的情況下拆除都是非常危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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